北京12月13日电 今日上午,国土资源部召开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新闻发布会,通报介绍本次改进优化的总体情况和内容。
近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8号)和《关于修改<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9号)以及《关于改进和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的通知》,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系列要求,落实稳增长决策部署,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国土资源部在总结近年来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制度改革实践成果的基础上,对两个办法进行修改,核心是进一步明确不同审批的功能定位,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流程,简化审查内容,精简相关报件,进一步提高用地预审和用地报批审查工作效率,同时加强批后监管,严格用途管制,确保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实施。
据介绍,以用途管制为核心,以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为主要内容的现行建设用地审批制度,在严守耕地红线、保障发展需求、维护群众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长期重要的作用。但也存在捆绑审查事项多、审查内容重复、标准化程度不够、报件准备周期长等问题。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是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在要求;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是深入落实中央“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具体体现。本次改进和优化主要从5个方面着力:一是,对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进行全流程梳理,减少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符合供地标准、征地补偿、占补平衡等方面前后、上下的重复审查;二是,简化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查环节的申报要件,缩短组卷时间;三是,区分实质性审查和形式性审查,各负其责各自把关;四是,推进报件标准化,降低报件难度;五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国土资源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此次改进和优化建设用地审批制度的总体要求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按照“明确定位、突出重点,系统梳理、减少重复,统筹衔接、强化协同,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原则,通过去枝强干、调整时序、简化内容、优化流程等,实现建设用地审批“材料简化、时间缩短、难度降低、质量和效益提高”的目标。